青記觀察丨國際新聞報道中的軍語錯用現象剖析
2021-05-27 11:00:33
來源:青年記者公眾號 作者:陳效衛
摘要:長期以來,國際軍事新聞報道在軍銜、編制與職務以及武器裝備三大領域存在諸多錯誤,當借鑒軍方專業表述,盡早訂正。
軍事是國際新聞報道中的重要內容,但一些報道對軍語一知半解,導致在軍銜、編制與職務以及武器裝備等三大領域的表述錯情不斷,出現了諸如疊床架屋、近義混淆和標號濫用等多類錯誤。這就需要記者在不斷提高自身軍事知識修養的同時,咨詢相關專家并借鑒專業報道。如此內外合力,方可達成“軍民一致”,使國際軍事報道同時滿足兩個標準:業外人士看得懂,業內人士看得順。本文重點以涉及美軍的報道為例進行剖析。
軍銜上的疊床架屋:“美軍四星上將”=“美軍上將”
2017年多家央媒所刊《一星準將3年直升四星上將》和2020年某報所刊《美軍又一名四星上將感染新冠病毒》,都犯了贅述錯誤。其中的“四星”純屬蛇足,浪費了寸土寸金的標題空間。
事實上,對于美軍一星到五星將軍的報道,幾十年來這樣的疊床架屋現象在中國媒體上比比皆是。究其原因,是對美軍軍銜制度缺乏了解。
根據美國軍銜制度,一星為準將,兩星為少將,三星為中將,四星和五星為上將。但在美軍軍銜史上,五星上將出現的階段較短,美國國會規定,該軍銜只在戰爭年代授予,首次授予時間為1919年,最后一次是在1950年。1981年最后一位五星上將去世至今,美軍再無五星上將。因此,只要不涉及這期間的人物,星與銜就構成了一一對應關系:一至三星分別對應準將、少將和中將,四星自然就是上將。此時,修飾軍銜的將星及其顆數,報道時可完全忽略。如在《一星準將3年直升四星上將》這一11字標題中,可略去“一星”和“四星”等無用信息,同時增補國別,從而修改為《美一準將3年直升上將》。標題不僅變短,也變得更實。
圍繞“五星上將”,新聞報道還容易犯臆造的錯誤。2018年某網站《阿靈頓國家公墓:30萬美軍士兵長眠,元帥士兵一起埋》中的“元帥”,就屬無中生有。二戰結束后,美國本來也打算授予“元帥”一銜,但素有“偉大將領中的偉大將領”美譽的時任陸軍參謀長喬治·馬歇爾(Marshall)的姓氏與元帥(Marshal)一詞拼寫只差一個字母,發音完全相同。這樣,“馬歇爾元帥”的發音就淪為拗口的“馬歇爾馬歇爾(Marshal Marshall)”。更重要的是,一旦被授予元帥,馬歇爾的軍銜就會高于其恩師、一戰時美國歐洲遠征軍最高統帥“陸軍特級上將”潘興,而一向為人謙恭、居功不傲的馬歇爾認為此舉甚為不妥。因此,美軍從未授予任何人“元帥”一銜。從理論上講,五星上將相當于其他國家的元帥,但就美軍自身而言,卻不能如此稱呼。若想表達“元帥、士兵”這一集體概念,可用“將士”這一統稱代指。
此外,上述《阿靈頓國家公墓:30萬美軍士兵長眠,元帥士兵一起埋》這一標題不僅語義重復,而且前后矛盾:前面只有“士兵”,后面則是“元帥士兵”,盡管實際的“元帥”只有寥寥幾人。整個標題可修改為《阿靈頓國家公墓:30萬美軍將士長眠》。
與上述美軍軍銜的重復、臆造不同,有的報道則將巴西士官直接“晉升”為軍官。在2019年某網站《帶39公斤毒品!巴西總統G20隨行軍官被抓》中的“軍官”,當改為“士官”。正文表明,這名“隨行空軍軍官”名叫席爾瓦·羅德里格斯,當年38歲,是名中士。
上述錯誤主要是對“士官”這一軍銜不甚了解所致。包括巴西在內,世界大部分國家軍人按軍銜都可分為士兵、士官和軍官3類。其中,位居中間層的士官屬于高于普通士兵的職業士兵,一般從服役期滿的士兵中選拔,也可從軍外直接招募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。不過,士官等級再高也是兵,不屬于干部序列,也不佩戴資歷章。巴西的士官與很多國家的士官一樣,分為4級,由低到高分別為下士、中士、上士和軍士長。文中攜帶毒品的那名士官是僅比最底層的下士高一級的中士。無論處在哪一級,士官都不是、也不能叫“軍官”。此外,2019年某網站《巴西官員隨總統赴G20峰會 被查出走私39公斤古柯堿》一文稱該士官為“官員”,也同樣不妥。既然士官本質上是士兵,在軍隊中不是軍官,自然也不能被稱為“官員”。
與巴西的士官被“高抬”相反,有的媒體則主觀“剝奪”了外軍軍官的軍銜,犯了漏譯之大忌。2009年某網站《菲驚爆政治家族仇殺》一文出現了菲律賓“軍方發言人科洛內爾·喬納森·龐斯”。同一年,菲軍方發言人中亮相的還有另外兩位“科洛內爾”,即科洛內爾·布埃納文圖拉·帕斯夸爾和科洛內爾·羅密歐·布勞納。在小小的發言人隊伍里,菲軍方為何招募了這么多“科洛內爾”?難道說“科洛內爾”在菲律賓也像“偉”“強”“敏”“靜”在中國一樣重名率特別高?
筆者通過查證發現,三位名字中的“科洛內爾”都源自英語“中校”(Lieutenant Colonel)或其縮略形式(Lt.Col.)。也就是說,上述文章不僅是把本該意譯的中校軍銜錯誤地音譯為名“科洛內爾”,而且漏譯了中校的前部分從而自動地“晉升”為上校。如此一譯兩錯,堪稱荒誕!
時隔11年,2020年某網站《中東局勢升級,全球市場陷入恐慌!歐美股市上周集體收跌,接下來市場怎么走?》一文,提到了“聯軍發言人科洛內爾·邁爾斯·B.卡金斯三世上校”,終于讓“上校”本尊浮出了水面,但本是軍銜的“科洛內爾”還是被塞進了名字當中。這樣簡單的翻譯問題,稍微查閱工具書,即可解決。
編制、職務的近義混淆:“印太司令部”≠“印太洋總部”
2021年某網站《美印太司令部首次舉行聯合反導》、2015年某網站《美軍首位日裔太平洋司令部司令正式上任》中,無論是“印太司令部”還是“太平洋司令部”,其中的“司令部”(Command)都應改譯為“總部”。
作為美軍管得最“寬”的戰區總部,印太總部(太平洋總部、太總)覆蓋超過50%的地球表面面積,下轄太平洋艦隊司令部、太平洋陸軍司令部等4個軍種司令部和駐日美軍司令部、駐韓美軍司令部等4個下屬聯合司令部??偛颗c這些司令部是上下級關系,存在著嚴格的等級,否則“單位”詞重復易導致混亂。更重要的是,這些不同的軍事術語早已約定俗成,中國軍方長期使用的都是“總部”,如《解放軍報》2015年11月3日《范長龍會見美軍太平洋總部司令》等。
有的媒體也許意識到這一點,力圖進行補救。如2004年某報《美國海軍太平洋司令部新總司令“難產”》,就出現了“總司令”的表述。試問:沒有總部,哪來總司令?而且“總司令”這一職務又帶來了新問題。美軍參聯會、各軍種、各戰區總部都沒有“老總”一說,唯一的三軍總司令是美利堅合眾國總統。
媒體選用“司令部”,也許是受到了工具書的影響。從《新英漢詞典》到《英漢大詞典》,國內權威工具書都將“Command”譯成“司令部”而不是“總部”。這是詞典自身的局限。在詞典補齊這一義項之前,媒體翻譯不應如此膠柱鼓瑟。在拿捏不準時,應咨詢相關軍事研究機構。
在軍事術語中,“總部”早已確定,使用“司令部”直接導致了屬種錯位。有的媒體也許明白了這一點,在正文中提到了“美軍太平洋總部”和“印度-太平洋總部”,但因沒有把握,在標題中仍堅持使用“司令部”,如2018年某網站《美軍更名印太司令部 我國防部:將關注形勢發展》。
與“總部”有關的問題尚不止如此。2004年某報《美國海軍太平洋司令部新總司令“難產”》中的“太平洋司令部”,并不隸屬“美國海軍”,而是隸屬美軍。美軍實行軍政、軍令分開制,即“養兵”“用兵”分離。如印太總部下轄的太平洋艦隊司令部,行政上隸屬美國海軍,但在訓練和作戰上則隸屬印太總部。換言之,在太總范圍內,真正從行政上完全隸屬“美國海軍”的只有太平洋艦隊司令部。
除了編制外,媒體報道美軍職務時也有臆造的成分。在2020年某網站《美國現任海軍領導 美國海軍現任參謀長》、2014年某網站《美中將曾因在賭場用假籌碼被解職 復任海軍參謀長》中,“海軍(現任)參謀長”都屬無中生有。
美三軍不設軍種司令,以指揮部門的負責人作為軍種最高軍事長官,皆系上將軍銜。其中,陸軍、空軍的最高軍事長官叫“參謀長”(Chief of Staff of the Army,Chief of Staff of the Air Force),海軍的最高軍事長官叫“作戰部長”(Chief of Naval Operations)。成立于1947年的空軍是從陸軍分離出來的“子軍種”,故沿用了“參謀長”一職的稱呼。由多兵種構成、1798年即成立的“老牌”海軍部,使用了獨特的名稱。
也許有人認為外語不同,我們可以統一譯成相同的表述。但這就帶來了兩個問題:一是不尊重事實。翻譯三原則“信達雅”中的第一原則就是“信”,必須忠實于原文。一旦主觀編造,再譯回去,美國人反而不知所云,影響了交流。二是多元文化使然。如果所有同類都進行“合并”,一切都一刀切,地球上也許就只有“國王”和“皇帝”,而不會有“可汗”“蘇丹”“法老”“埃米爾”“沙皇”“天皇”等不同君主的稱謂。
涉及外軍的職務,媒體有時還有張冠李戴的情況。在2004年某網站《俄大規模聯合軍事演習主要階段結束》一文中,出現了“演習由俄外交部長伊萬諾夫任總指揮”。這一報道著實令人驚詫:外交部長能勝任軍事演習指揮?!這里的“外交部長”明顯是“國防部長”之誤。外國人名尤其是俄羅斯人名復雜難記,一時不分彼此尚可理解;而弄錯高層領導、讓外長指揮軍演,則甚是離譜。
武器裝備的誤寫:“PAC-3型愛國者導彈”=“愛國者-3導彈”
媒體報道武器裝備的錯誤五花八門,其中最常見的是書寫錯誤。
各國的武器裝備通常都帶有字母、數字和別稱,以便分類與識別。如眾所周知的美軍F-16型“戰隼”式戰斗機,“F”是戰斗機(fighter)英文首字母,“16”是其所排“輩分”,“戰隼”則是其別稱或昵稱。媒體報道由于沒有吃透這三類內容,導致各種錯情不斷。
2017年某網站《美國一架F-16“戰隼”戰斗機墜毀》,就犯了重復的毛病。普通讀者對于“隼”(falcon)這一以快速兇悍而著稱的中型猛禽沒有概念,“戰”字是為滿足漢語雙音節之需而進行的補譯。“戰隼”二字可略去。在2017年某網站《重新武裝的美國空軍最大的轟炸機B-52H“同溫層堡壘”》冗長標題中,極言飛行高度高的“同溫層堡壘”也應略去,在正文中顯示即可。比較而言,早年的標題疊床架屋現象更加嚴重。1965年某報《美國F—一○五D“雷公式”噴氣戰斗轟炸機》一文,將型號、代號、別稱等“三位一體”悉數搬入標題中。當然,也有的報道走向另一個極端。2004年某報《美將在關島部署B-52H》,即忽略了最關鍵的要素“轟炸機”。對于武器發燒友占有相當比重的專業軍事報刊,這也許行得通;但作為都市報,這一核心名詞不能省略,畢竟普通讀者弄不清字母“B”所代表的“轟炸機”(Bomber)含義。
在書寫錯誤中,進入新世紀以來還出現了外文與漢譯“對照”的亂局。在2002年某網站《美軍方進行新型“愛國者”PAC-2導彈攔截試驗》中,“PAC-2”就是“愛國者-2”的英文簡稱,應刪略。同樣,在2004年某網站《駐韓美軍已在韓國基地部署PAC-3型愛國者導彈》中,“PAC-3型愛國者導彈”也應縮為“愛國者-3導彈”。
武器裝備中的字母還存在著小寫之誤。2004年某網站《美將在關島部署6架b-52h重型轟炸機以保持戰力》中的“b-52h”,應寫成“B-52H”。“B-52H”從1961年開始列裝,是人類歷史上服役時間最長的戰機。其大寫形象早已深入人心,也從沒有小寫的歷史。
武器裝備使用過于莊重的羅馬數字,也沒有必要。2003年某網站《洛-馬公司將改進“愛國者III”導彈系統》中的“愛國者III”,應改為“愛國者-3”。武器裝備如何標注,中文擁有自己的“版權”。如作為中國唯一包含近程、中遠程和洲際彈道導彈的“東風”系列,有“東風-1”“東風-31”和“東風-41”等,使用的都是簡潔醒目的阿拉伯數字。而羅馬數字則過于繁瑣,數字大到一定程度時,不僅書寫麻煩,普通讀者也看不明白,如“東風-31”要寫成“東風-XXXI”。如果是“東風-38”,則成了令人眼花繚亂的“東風-XXXVIII”。
武器裝備報道的第二大類錯誤就是標號不當。武器裝備使用引號的情況較多,主要是避免具有實際意義的代號被“坐實”。其規律是:引號只加在“級”“號”“式”“型”等之前的武器代號上。其中,“級”與“號”是屬種關系。通常某一級的武器裝備會有多個號,如美國“尼米茲”級航母目前有11艘,也就是11個“號”,包括眾所周知的“里根”號、“布什”號等。當然,也有“獨生子”,即某一級只有一個號,如美國航母的“企業”級“企業”號。
涉及“級”“號”“式”“型”的錯誤,有的是不用引號,如某報2020年《美國羅斯福號航母一水手失蹤,美海軍正在搜尋》和2003年《日擬自行生產愛國者—3型反導彈系統》等。對于美軍最經典的第二代戰機——F-4“鬼怪”式戰斗機,如無引號,“鬼怪”二字更顯得突兀怪誕。還有的是引用過度,即將不該引的“級”“號”“式”等也置于引號之內,如2020年某網站《美國“羅斯福號”航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增至155人》。
武器裝備報道的第三大類錯誤是綜合錯誤。很多情況下,媒體報道是多錯并存,即一個段落甚至一個句子出現多種差錯。如1997年某網站《美國著手研制新型戰艦》一文指出:“裝備500個各種飛彈發射器,包括射程700海里的戰斧式巡洋導彈和射程250海里的155毫米穿甲大炮。”短短41個字,竟有4處毛病。
一是把導彈誤稱為“飛彈”。二者是我國大陸和臺灣地區使用的不同術語,分別強調的是工作原理和工作狀態。雖然臺灣的叫法不無道理,但大陸媒體必須遵循大陸規范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這類同義詞越來越多,都應按大陸的統一規定報道。
二是把巡航導彈誤稱為“巡洋導彈”。巡航導彈譯自英語cruise missile,指的是主要以巡航狀態在稠密大氣層內飛行的導彈。“巡航”狀態指導彈在火箭助推器加速后,以近于恒速和等高飛行、單位航程耗油量最少的狀態。而“巡洋”基本上只用于“巡洋艦”,指的是一種火力強、用途多、主要在遠洋活動的大型水面艦艇,人類歷史迄無“巡洋導彈”之說。二者一個強調在天上的飛行狀態,一個強調在水上的遠距離能力,沒有可“交接”之處。
三是將大炮誤歸類為“導彈發射器”,且將其射程提高到250海里。導彈與大炮原理不同,前者屬制導武器,可以事先規定行程,而后者則是自由落體。無論口徑多大的大炮,都不可能發射導彈。此外,艦艇上的大炮主要用于近程防御,射程要遠小于250海里(約合463公里)。
四是“戰斧式巡洋導彈”中的“戰斧”,應置于引號之內。
以上討論的是國際新聞報道在軍事領域存在的問題。事實上,在政治、經濟、科技、地理、歷史、文化、自然等其他領域,也都存在著習焉不察的流弊。國際新聞報道在分工上是媒體孤軍奮戰,實際上有賴于多個行業的協作與襄助。媒體長期單打獨斗,在自身“視覺盲區”內唯己、唯上、唯書,只會導致自行其是、積非成是。“天下事,未嘗不敗于專而成于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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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刊于《青年記者》2021年第9期】
來源:青年記者公眾號
編輯:小青